通知公告(济南)
关于在毕业生员工证上加盖“毕业留念”印章的通知
2011年06月17日 点击:[]
各公司:
2011届毕业生各项工作已经进入倒计时,根据公司要求,今年毕业生的员工证、校徽不再回收,但必须在员工证上有员工姓名的一页上加盖“毕业留念”印章,员工证、校徽员工个人留存。
各公司在毕业生离校前一定要认真做好这项工作,公司要提供员工名单,员工证盖章后由员工在名单上签字;员工只有在员工证上盖章后才能在离校手续单上加盖公司的公章,员工证丢失的需补交10元工本费才能加盖公司的公章。
教务处
二〇一一年六月十七日
